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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4日南市教輔字第1020930919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6年01月09日南市教輔字第106004270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9年04月22日南市教輔字第1090424066號函修正

    一、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健全校園專業輔導制度,建構專任專

    業輔導人力運作機制,藉以推動學校三級輔導體制,依據學生輔導法第四

    條第三項規定,特設置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下簡稱輔

    諮中心),並訂定本要點。

    二、 輔諮中心工作任務如下:

    (一) 提供學生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二) 支援學校輔導嚴重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之學生。(三) 支援學校嚴重個案之轉介及轉銜服務。(四) 支援學校教師及學生家長專業諮詢服務。(五) 支援學校辦理個案研討會議。(六) 支援學校處理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工作。(七) 進行成果評估及嚴重個案追蹤管理。(八) 協調與整合社區諮商及輔導資源。(九) 協助辦理專業輔導人員與輔導教師之研習與督導工作。(十) 統整並督導學校適性輔導工作之推動。(十一)其他與學生輔導相關事宜。

    三、輔諮中心人員編制及聘用如下:

    (一) 召集人一人:由本局局長兼任,指導輔諮中心運作及發展方向。(二) 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局主任秘書兼任,督導輔諮中心執行相關業務。(三) 主任一人:由局長遴選具學校輔導工作資歷者聘任,綜理輔諮中心業

    務。

    (四) 行政管理組:置組長一人,組員一~二人,聘請具輔導行政實務經驗之學校教師兼任。

    (五) 適性輔導組:置組長一人,組員一~二人,聘請具輔導行政實務經驗之學校教師兼任。

    (六) 人力督導組:置組長一人,組員一~二人,聘請具輔導行政實務經驗之學校教師兼任。

    (七) 個案管理組:置組長一人,個案管理員一~二人,聘請具輔導專業背景及輔導行政實務經驗之學校教師兼任或專業輔導人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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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 專業輔導人員督導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四條規定,聘用若干人。

    (九) 專業輔導人員:依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三條規定,聘用若干人。

    四、 輔諮中心人員工作職掌如附表。

    五、 輔諮中心聘用之調用教師,其權利義務依本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六、 輔諮中心聘用之調用教師行政資歷積分採計,擔任輔諮中心主任者,其行

    政資歷積分比照學校主任(未具主任資格者比照代理主任)予以累計;擔任

    輔諮中心行政人員者,其行政資歷積分比照學校組長予以累計。

    七、 輔諮中心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補助及本局年度相關經費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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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表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人員工作職掌表

    組別/人員 工作職掌 員額

    行 政 管 理 組

    1. 規劃及執行輔諮中心經費。 2. 辦理總務及文書相關業務。 3. 管理網站與資訊系統。 4. 彙編輔諮中心成果及手冊。 5. 其他交辦事項。

    組長 一人

    組員 一~二人

    適 性 輔 導 組

    1. 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生涯輔導。 2. 提供生涯輔導諮詢。 3. 增進教育人員適性輔導功能。 4. 建立家長、社區團體或企業單位參與適性輔導之管道。 5. 其他交辦事項。

    組長 一人

    組員 一~二人

    人 力 督 導 組

    1. 辦理專業輔導人員及學校輔導教師督導業務。 2. 辦理專業輔導人員及學校輔導教師相關進修培訓課程。 3. 辦理專業輔導人員招募及考核等人事相關業務。 4. 規劃人力配置及辦理調動事宜。 5. 辦理偏遠地區學校人力支援專案事項。 6. 其他交辦事項。

    組長 一人

    組員 一~二人

    個 案 管 理 組

    1. 辦理三級個案輔導處遇及轉銜服務等相關業務。 2. 協助校園危機事件之輔導處遇。 3. 管理並彙整個案服務成果統計資料。 4. 管理並彙整中輟學生諮商輔導處遇資料。 5. 辦理性平事件入班宣導種子教師培訓。 6. 其他交辦事項。

    組長 一人

    個案 管理員 一~二人

    專業 輔導 人員 督導員

    1. 督導專業輔導人員心理諮商或學校社會工作相關業務。 2. 出席個案研討會,提供專業建議。 3. 支援危機事件處遇。 4. 協助強迫入學委員會、少輔會、網路成癮防治等專案網絡會議

    相關業務。 5. 規劃並協助專案教材與特殊主題之規劃及研發。 6. 規劃並推動專業輔導人員相關業務。 7. 執行諮商輔導及社會工作個案處遇相關業務。 8. 其他交辦事項。

    若 干 人

    專業 輔導 人員

    1. 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之促進與維護。 2. 學生學習權益之倡導及生活適應之促進。 3. 提供學生個別或團體心理諮商、評估、諮詢及資源轉介服務。 4. 學生與其家庭、學校、社區之生態系統評估、處遇及整合。 5. 依學生需求,參與或召開個案會議、個案網絡會議。 6. 提供學生相關人之專業諮詢與資源轉介。 7. 建構學生跨專業網絡整合及資源轉介。 8. 支援學校危機事件處遇。 9. 其他交辦事項。

    若 干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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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組織架構圖

    召集人

    (局長)

    執行秘書

    (主任秘書)

    主 任

    專業輔導人員督導員

    專業輔導人員

    108年10月21日第1081213924號奉核簽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執行秘書由本局主任秘書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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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09 年度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要點。

    貮、目的:

    一、健全學校三級輔導體制,提升輔導人力專業素養,確保輔導個案品質。

    二、整體規劃學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下稱專輔人員)之聘用、管理、教

    育訓練、督導、考核及整合心理師、社工師跨專業合作與溝通之平台。

    三、強化學校輔導工作團隊效能,建立不同專業及資源合作、整合、連結、

    支援機制,發揮最大輔導效益。

    四、對學生、學校與家庭提供適時協助,建立完備輔導系統以促進學生身

    心健全發展。

    五、建立本市重大事件危機處理模式,期能發揮危機處理功能,即時提供

    有效的心理復建、輔導、行政支援等工作。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本市教育局。

    伍、承辦單位: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陸、協辦單位:本市成功國民中學。

    柒、參與學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含完全中學)。

    捌、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工作任務

    一、提供學生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二、支援學校輔導嚴重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之學生。

    三、支援學校嚴重個案之轉介及轉銜服務。

    四、支援學校教師及學生家長專業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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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支援學校辦理個案研討會議。

    六、支援學校處理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工作。

    七、進行成果評估及嚴重個案追蹤管理。

    八、協調與整合社區諮商及輔導資源。

    九、協助辦理專輔人員與輔導教師之研習與督導工作。

    十、統整並督導學校適性輔導工作之推動。

    十一、其他與學生輔導相關事宜。

    玖、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簡介

    一、中心組織架構圖及人員工作職掌表(如附件 1)。

    二、專輔人員(含督導)駐點學校及責任區圖(如附件 2)。

    三、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四、服務對象:本市國中以下,三級輔導體制之三級學生個案。

    五、服務電話:06-2521083 傳真:06-2525553

    六、服務地點:臺南市北區和緯路一段 2 號(成功國中內)。

    七、中心網站:http:// cs.tn.edu.tw

    拾、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工作任務

    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服務模式及辦理工作項目如下:

    一、學校三級個案輔導/諮商

    (一) 目的:

    協助本市國中小突破三級個案輔導上處遇之困難,並提升與相關資

    源網絡單位之溝通與合作。

    (二) 內容:

    1.學生個案服務:

    專輔人員依其不同的專業背景(心理、社工)評估個案需求,進

    行相關個案晤談、諮商、資源連結、團體輔導、方案等多元服務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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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親師諮詢服務:

    依學生個案需求,提供家長或學校老師電話專線或面談諮詢服

    務。輔諮中心提供電話諮詢服務,駐校人員則以現場或電話諮詢

    兩種方式併行。

    3.出席學校個案研討會議:

    專輔人員依個案需求,建議並參加學校舉辦之個案研討會議,並

    由學校邀集相關人員及個案家長出席會議。輔諮中心視個案問題

    類型派員參加。

    4.出席會議諮詢:

    專輔人員出席各地區公所、少輔會、衛生局、社會局或市府等網

    絡單位舉辦之個案研討會,提供專業諮詢,並做資源整合。

    (三) 三級個案輔導係中心核心任務之一,為精進工作品質,針對 107年及 108 年 1~7 月服務案量統計(如附件 3),除能了解心理師、社

    工師個案工作負荷外,並以實證資料估為 109 年度計畫之規劃基

    礎。

    (四) 預計辦理個案會議 50 場(如附件 4)。

    (五) 若遇重大或緊急事件,則增聘兼任專輔人員(外聘心理師、社工師)支援個案輔導,預估 200 節。

    (六) 若遇特殊個案,聘請精神專科醫師或專家學者提供專輔人員、學校人員及親師諮詢,預計 5小時。

    (七) 個案服務成效考評:提供「學校滿意度調查表」請轉介三級個案之學校填寫,藉以了解專輔人員服務狀況,並為中心行政團隊改善服

    務機制及專輔人員調整服務內容之依據。

    二、支援學校處理校園危機事件

    (一) 目的:

    支援本市校園或學生突發之危機事件、性別議題等相關重大意外,

    降低危機事件對學生心理健康的傷害,同時整合現有社會與政府之

    資源,協助學校因應危機事件之處理。

    (二) 內容:

    1. 提供包含危機減壓團體、班級輔導、個別諮商、專業諮詢及網絡資源連結等即時介入協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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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每年辦理至少一次校園危機事件處理教育訓練,提升學校老師、專業人員危機事件處遇相關知能,及實務工作經驗之傳承。

    (三) 本中心支援校園危機事件之服務成果,針對 107 年及 108 年 1~7月進行統計(如附件 5)。

    三、 辦理教育訓練

    (一) 目的:

    針對專業及特殊議題進行輔導策略探討或引進最新諮商技術與概

    念之訓練,以提升專業輔導人力之輔導知能。教育訓練規劃符合

    109 年度友善校園計畫研習「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

    導人員在職訓練 18 小時課程」三大範疇。

    (二) 內容:

    辦理輔導人員在職進修課程暨專輔人員之教育與輔導專業知能培

    訓 (如附件 6)。

    四、辦理專業督導

    (一) 目的:

    為提升學校整體輔導工作效益,有效協助學生促進心理健康,國

    中小專、兼任輔導教師透過分區「夥伴學校」專業督導方式,與

    專家學者研討困難個案,增進實務工作技巧、輔導知能及情緒支

    持;專輔人員以個別督導、同儕督導及督導研習,增進專業能力

    發展,促進個案福祉與提升專業服務品質,以同儕腦力激盪方式,

    形成多元觀點,並藉以增進凝聚力,提升服務效能。

    (二) 內容:

    1. 辦理國中小專、兼任輔導教師分區專業督導(如附件 7)。

    2. 辦理專業輔導人員專業團體督導(如附件 8)。

    五、辦理中輟方案(如附件 9)

    (一) 專輔人員針對嚴重在校適應不良之國中小中途輟學之學生,規劃推動相關輔導方案,協助中輟生面臨家庭互動、親子溝通、兩性

    關係等困難時,以成長、支持性團體、伴讀等方式辦理,透過陪

    伴、彼此經驗分享交流的方式,讓參與成員探索內在自我,提供

    情緒的出口,並將在團體中所學之良好經驗,帶回日常生活中實

    踐,以達中輟預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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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推動,運用社區資源,結合新興產業,針對

    國中升學就業意願低落在籍學生開辦職場體驗課程,以協助學生

    試探興趣及性向,裨益升學就業之生涯規劃。

    六、推動適性輔導(如附件10)

    (一) 協助學生志願選填試探與後續輔導相關工作。

    (二) 追蹤關懷畢業學生:協助學校辦理「第一次免試/特招未錄取之後

    續追蹤」、「臺南市國中畢業生進路調查表」、「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畢業生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動向調查」、未就學未就業青少年後續

    關懷輔導。

    (三) 辦理生涯發展相關研習: 除加強生涯輔導專業知能以外,並聯結

    臺南在地社會服務、文創產業等資源,增進輔導人員對產業發展

    趨勢之瞭解。

    七、特殊個案列管

    特殊個案列管,計分五類:1.中輟學生、2.少輔會列管學生、3.春暉專

    案學生、4.自殺及自傷學生及 5.網路沉迷學生。

    拾壹、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預定辦理工作項目及預期成效

    工作項目 執行內容 預期成效

    一 學校三級個案輔導/

    諮商

    1. 本市學校三級個案

    輔導/諮商服務

    三級個案輔導諮商服務:(1) 心理諮商服務至少 150 個案,學校滿

    意度達 80%以上。

    (2) 學校社工師服務至少 150 個案,學校滿意度達 80%以上。

    2. 辦理個案會議預計辦理 50 場次/年,每場次 1.5~2 節,

    預計 300 人次參加,滿意度達 80%。

    二 校園危機 事件處理

    1.辦理校園危機事件

    教育訓練

    預計辦理 1 場次/年,共 120 位學校老師

    參加,滿意度達 80%。

    2.校園危機事件服務

    與追蹤訪視協同學校處理危機事件 20 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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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辦理教育

    訓練

    辦理輔導人員在職進修課程暨專輔人員之教育與輔導專業知能培訓

    預計辦理 11 場次,92 節,預計 1,600 人次參加,滿意度達 80%以上。

    四 辦理專業

    督導

    1. 辦理國中小專、兼任輔導教師分區專業督導

    預計辦理輔導教師分區專業督導: (1) 專輔教師 112 場次/年,共 336 節,

    預計 1568 人次參加,滿意度達 80%以上。

    (2) 兼輔教師 72 場次/年,共 216 節,預計 1080 人次參加,滿意度達 80%以上。

    2. 辦理專輔人員專業團體督導

    預計辦理專輔人員團體督導 144 節: (1) 心理師 24 場次/年,每次 3節,共 72

    節,預計 240 人次參加,滿意度達 80%以上。

    (2) 社會工作師 24 場次/年,每次 3節,共 72 節,預計 240 人次參加,滿意度達 80%以上。

    五 辦理中輟

    方案

    1. FUN 心陪伴 預計服務 10 案,學校滿意度達 80%。

    2. 社區師傅 預計服務 20 案,學校滿意度達 80%。

    六 推動適性

    輔導

    1. 學生志願選填試探與後續輔導焦點座談

    預計辦理 1~2 場,80 人次參加,滿意度達 80%,共 7節。

    2. 辦理生涯輔導知能研習

    預計辦理 6場,400 人次參加,滿意度達80%。

    七 特殊個案

    列管

    針對中輟、保護管束、春暉專案、網路成癮、自傷自殺學生列管追蹤服務

    針對中輟、保護管束、春暉專案、網路成癮、自傷自殺學生進行 3~6 個月的追蹤服務。

    拾貳、工作進度

    月份 工作內容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一、學校三級個案輔導/諮商 ※ ※ ※ ※ ※ ※ ※ ※ ※ ※ ※ ※ 二、校園危機事件處理 ※ ※ ※ ※ ※ ※ ※ ※ ※ ※ ※ ※ 三、辦理教育訓練 ※ ※ ※ ※ ※ ※ ※ ※ ※ ※ ※ ※ 四、辦理專業督導 ※ ※ ※ ※ ※ ※ ※ ※ ※ ※ ※ ※ 五、辦理中輟方案 ※ ※ ※ ※ ※ ※ ※ ※ ※ ※ ※ ※ 六、推動適性輔導 ※ ※ ※ ※ ※ ※ ※ ※ ※ ※ ※ ※ 七、特殊個案列管 ※ ※ ※ ※ ※ ※ ※ ※ ※ ※ ※ ※

    ※ 視 109 年度預算及實際執行情形而做適當的調整與變動

    ~ 12 ~

  • 拾參、經費來源及編列

    一、 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經費及本市

    自籌經費項下支應。

    二、 經費編列:經費需求表如附件11(詳列書籍需求表如附件12及諮商媒材

    需求表如附件13)。

    三、 經費申請表: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非

    民間團體)申請表填列如附件14。

    拾肆、協辦本計畫之學校,校長及相關業務承辦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拾伍、預期成效

    一、 有效結合學校及社區醫療資源,提供全市各校教師、學生、家長精神醫療專業協助,並建立其對專業精神醫療正確觀念,落實校園三級輔

    導體制,提升輔導工作成效。

    二、 建立穩定之相關專業資源合作機制,有效統整及結合資源,建構完善之學校輔導工作團隊。

    三、 有效降低校園青少年親子關係或家庭問題、情緒困擾、憂鬱及自我傷害、物質濫用、網路成癮、偏差與暴力行為、中途輟學、霸凌行為等

    問題,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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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學校心理師 109 年度工作計畫

    109 年 05 月 04 日修

    壹、 計畫依據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09 年度實施計畫

    貳、 現況分析

    一、 學校三級個案諮商/輔導方面

    107 年度臺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下簡稱輔諮中心)總服務案量

    為 398 位,心理師服務個案量佔總人數 264 位;108 年度案量為 446 位,

    心理師服務個案佔總人數 276 位。108 年專任心理師人數共 15 位,平均

    每人服務個案達 18.4 位。

    根據資料統計顯示,學校心理師工作職掌除了中小學生直接服務(個

    別諮商)外,依據學生個別化的身心需求,執行教師、親職諮詢等專業諮

    詢。107 年度共執行專業諮詢 2,151 人次,108 年度 1-7 月共執行 1,756

    人次;個案會議 107 年共舉行 90 場,108 年度 1-7 月共 31 場等,擬定適

    切之諮商介入處遇,以協助個案適應學校生活。此外,間接服務則為提供

    非中心個案之專業諮詢。

    將 108 年度中小學校轉介三級輔導議題統計分析後取得各項議題比

    重,依序為:心理衛生 267 人次、家庭問題 162 人次、校園衝突 105 人次、

    就學不穩定 90 人次、特殊教育個案 36 人次、行為偏差 20 人次、保護性

    個案 15 人次、其他 16 人次。故呈上資料可見,心理衛生、家庭問題、與

    校園衝突議題為前三大主因。其中心理衛生主要議題包含情緒困擾、人際

    議題、拒/懼學等。此外,家庭問題主要議題為家庭經濟弱勢及家庭衝突。

    綜括以上成因,可分析學生在家庭中與家人的互動關係、家庭成員能否提

    供學生情緒支持,學生在團體生活的適應狀況,皆會緊扣著學生的身心狀

    態。因此,以學生為主要核心,需要拓展相關資源---家庭、學校及網絡

    單位共同合作。

    ~ 14 ~

  • 二、 校

    三、 參

    四、 適

    五、 總

    圖一、108 年

    校園危機事

    在支援

    事件共計 9

    壓團體、班

    參與教育訓

    心理師

    體督導及進

    提昇個人專

    適性輔導方

    心理師

    諮詢服務,

    要的學生也

    心理師

    協助個案發

    總結

    心理師

    面均全力投

    作,協助學

    年度中小學

    事件處理方

    援學校處理

    8 件。其中

    班級輔導、

    訓練部分

    師每年除規

    進行同儕督

    專業能力,

    方面

    師配合輔諮

    以快速簡

    也能在現場

    師亦在與學

    發展個人生

    師於 108 年

    投入,系統

    學生在情緒

    學校轉介三級

    方面

    理危機事件

    中心理師被

    、個別諮商

    規定內之

    督導,修習

    目的在達

    諮中心於技

    簡單的方式

    場與心理師

    學生諮商過

    生涯藍圖與

    年度在個案

    統化工作模

    緒、人際、

    級輔導議題

    件處遇案件

    被指派介

    商、專業諮

    18 小時在

    習相關法律

    達到維護個

    技職博覽會

    式協助學生

    師對話解惑

    過程中,融

    與願景,提

    案、危機事

    模式能契合

    、家庭議題

    題統計(資料

    件之中,1

    介入 57 件

    諮詢等即時

    在職訓練課

    律知識及倫

    個案心理健

    會擺攤工作

    生進行生涯

    惑,現場反

    融入生涯探

    提昇個案入

    事件處理

    合學校需求

    題上的成長

    料來源:中

    108 年 1 月

    ,主要協助

    時心理創

    課程,亦接

    倫理議題研

    健康與權

    作,於現場

    涯探索或正

    反應熱烈

    探索、輔導

    入校、入

    、適性輔導

    求,持續轉

    長與適應

    中心統計數字

    月至 9 月校

    助學校進行

    創傷修復工

    接受個別督

    研討。全心

    權益。

    場提供學生

    正向支持

    烈良好。

    導、定向等

    入班及學習

    導及自我增

    轉介學生以

    應。

    字)

    校園危機

    行危機減

    工作。

    督導、團

    心投入於

    生及家長

    持,若有需

    等議題,

    習動力。

    增能等方

    以共同合

    ~ 15 ~

  • 在類型統計分析顯示多數個案為多重議題,增加學校、家長、心理師

    處遇上的難度,也因此 109 年度心理師年度計畫將重點放在「維護學生身

    心發展及生活適應能力」、「學校與家長輔導專業知能的提升」以及「心理

    師處理複雜議題個案的能力與觀點精進」三大方向。

    參、 計畫目標(★因應現況改善)

    一、 提供本市中小學生情緒、人際、家庭議題之心理諮商服務,提升學生生

    活適應能力。

    二、 提供案家及學校專業諮詢服務,增進系統對學生的身心支持功能。

    三、 提供個案會議與業務宣導,促進系統間溝通協調及合作,加速社會安全

    網的建立。

    四、 強化學校危機處理及三級輔導概念,使學校在危機事件中有效能地運用

    輔諮中心資源。

    五、 促進學校輔導人員專業知能及輔諮中心的定位與服務

    六、 融入適性輔導,提昇學生自我了解、興趣探索及生涯抉擇之能力

    七、 協助學校評估及因應中輟生的身心狀態,以發展出循序漸進的策略來適

    應學校生活。

    肆、實施內容(即執行項目或工作內容)

    針對個案各項「心理衛生議題、家庭議題、校園衝突議題、就學不穩定、

    行為偏差、特殊教育議題、保護性議題」之介入及處遇,以及提昇學校專業

    知能,分別擬定實施工作內容如下:

    一、學校三級個案輔導諮商工作,二、校園危機事件處理,三、參與教育訓

    練,四、提供偏鄉學校及無專輔學校專業諮詢及中心業務宣導,五、配合辦

    理各注意要點事項,六、推動適性輔導,七、配合中輟業務。

    工作項目 執行內容 預期成效

    一 學校三級個案輔導/諮商

    研擬心理師開案、內轉及結案指標。

    依循且達成所擬之開案、內轉及結案指標。

    學校三級個案輔導/諮商服務 250 案。

    1. 案主外在行為問題有改善。

    2. 案主情緒調適能力增強。 3. 案主生活適應力增加。

    ~ 16 ~

  • 專業諮詢預計服務 2,000人次。

    校方或家長能生成針對案主問題的因應策略。

    辦理個案會議預計辦理50 場。

    系統或跨系統間的合作度增加。

    二 校園危機事件

    處理

    支援校園危機事件 20 件以上。

    學校能更認識輔諮中心的資源運用,並在危機事件中能快速有效應對。

    三 參與教育訓練

    針對專業與主要議題參與教育訓練,精進諮商技巧與法律倫理素養。每人至少 18 小時/年。

    透過專家學者指導與訓練,提昇對議題的敏感度和處遇能力,更新觀念與技巧,以維護個案權益並提升議題處理效能。

    持續接受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同儕督導,提昇處理主要議題之專業概念與能力。 預計參與 1. 個別督導 72 場,每場

    一節,共 72 節。 2. 團體督導 24 場,每場

    3 節,共 72 節。 3. 同儕督導 12 場,每場

    3 節,共 36 節。

    透過多元觀點與困境解析,促進個案福祉及專業能力,提昇專業成長。

    提供偏鄉學校及無專輔學校專業諮詢及中心業務宣導

    配合中心計畫提供偏鄉及無專輔學校心理輔導專業諮詢、議題宣講,並推廣中心業務。預計進行23 場次。

    提昇學校專業知能及與中心的連結性,成為學校專業後盾。

    五 配合辦理各注意要點事項

    1. 於每學期友善校園週進行性騷擾/性侵害入班宣導,預計提供 10場。

    2. 於自殺/自傷事件發生後提供相關入班安心宣導。預計提供 10 場。

    1. 提昇學生受創後的復原能力並建立支持系統。

    2. 協助學校篩選並提供後續轉介資訊。

    六 推動適性輔導

    1. 協辦技職博覽會中心攤位,共 3 天/場。

    2. 提供學生個別諮詢,協助生涯探索及定向。

    1. 透過技職博覽會擺攤促進學生自我覺察,心理師亦現場提供專業諮詢,解決學生生涯疑惑。

    2. 於諮商諮詢中融入適性輔導,提昇學生自我了解、興趣探索及生涯抉擇之能力。

    ~ 17 ~

  • 七 配合中輟業務

    1.針對所服務個案,參加中輟會議。

    2.評估個案身心狀態,舉辦個案會議或跨系統會議。

    3.提供家長諮詢,提供親職教養之策略。

    4.提供校方輔導策略之諮詢。

    1. 透過系統工作,共同促進中輟學生返校。

    2. 透過身心狀態評估,提供合適的心衛服務。

    針對部分實施內容,加以說明如下:

    一、 學校三級個案輔導/心理諮商

    (一) 學校心理師服務內容

    學生輔導法規定之專輔人員工作內容與諮商心理師專長訓練的相會,

    在學校場域裡,學校心理師發展出以「心理諮商」為主軸,輔以專業諮詢

    及個案會議等形式來協助學生、家庭與學校系統,一同因應學生心理衛生

    及其他議題衍生的生活不適應,以下簡介學校心理師在各種工作形式的內

    涵,以利行政主管可以理解因應不同個案的處遇,心理師可以達成的效用

    與限制:

    1.心理諮商:透過穩定的時間結構與保密性,運用心理諮商的理論與個案

    建立諮商關係,評估個案的心理衛生議題與個案的身心發展狀態、原生

    家庭成長經驗與學校人際經驗三者間的關聯;協助個案了解自己的感受

    及由來、感受與信念及自身行動的關聯...,逐步調整自我因應問題的

    模式。

    2.專業諮詢與個案會議:運用與個案心理諮商所獲得之概念化資訊,協助

    父母、學校老師、保護官、社工...等相關系統之專業人員,理解學生

    的情緒與行為形成脈絡,協助系統人員可以調整舊的互動模式,形成個

    別化的輔導策略。

    (二) 拒/懼學與繭居學生可能的形成因素

    學生拒/懼學與繭居的因素眾多,與個人先天或後天生理狀況、學校

    或家庭生活經驗的交互作用,在受挫過程形成「不合理的信念」與「非理

    性情緒」,使學生懼怕人群或學校空間,因而出現「拒/懼學」反應。實

    務上,具有社交恐懼者,也會衍生出程度不同的拒/懼學與繭居行為。因

    拒/懼學與繭居的可能原因眾多,不同因素所產生的影響程度也不同,以

    ~ 18 ~

  • 團隊合作模式來協助此類型的學生是當務之急。建立團隊合作的策略如

    下:

    (三) 介入策略

    1. 不願入校之懼/拒學生:針對願意接受心理諮商,卻不願入校之拒/懼學學生,可與衛生局、社會局及地區心理諮商所建立資源合作。衛生

    局本就有提供民眾免費心理諮商或治療之服務,且各地區衛生所與隸

    屬社會局的地區性福利服務中心皆有合宜的心理諮商或治療空間。

    2. 繭居族:學生繭居在家不願入校也鮮少出家門的學生,學校心理師可工作的內涵包括家庭心理動力評估、學校二級輔導的諮詢及轉介學校

    社工師提供相關策略。說明如下:

    (1) 家庭心理動力評估: 評估家庭成員對學生問題之瞭解及因應,透過家訪觀察訪談,評估學生繭居行為與家庭發展脈絡是否有相關性,

    若有則可安排具有家族治療專長之心理師或社工師,透過定期與家

    庭成員諮詢 ,協助家庭系統成員轉變舊有因應學生問題狀況之方法,

    賦能家庭成員,逐歩引導學生離開房門,重新融入人際生活。

    (2) 二級專輔諮詢:繭居者通常具有實際人際互動經驗缺乏、社交技巧能力弱與人際關係貧乏等共通現象,應與二級專輔進行輔導策略之

    說明與討論角色分工,與專輔形成合作輔導團隊,協助專輔與學生

    建立關係,增加學生的人際關係與人際互動經驗為主軸,借實際的

    人際互動經驗,增加學生的社交能力。

    (3) 學生因家庭情感支持劣勢、學習挫折或生涯困惑...等因素而封閉自我者, 可連結其他專業資源,例如:學校社工師可提供家庭親職資

    源媒合或生涯方案介入或轉介其他社會資源。

    3. 願意到校諮商卻不願入班者:對於願意接受學校心理師的心理諮商,卻拒絕或懼怕入班的學生。心理諮商可鬆動學生畏懼到校的種種成因,

    削弱學生過度放大與學校人事物的負向連結,在諮商互動中,重新創

    造矯正性情緒經驗。但實務現場中,這類族群有一大部分是因對教育

    學習制度的不適應,若是此類,學校心理師需要轉介社工師引介其他

    社會資源或方案,並說服學校相關系統人員協助學生獲得其他學習資

    源。

    ~ 19 ~

  • (四) 心理諮商的限制

    心理諮商關係是透過同盟關係與心理諮商技巧引導案主轉變對問題

    的觀點。而關係維持的基礎,就是必須讓學生願意在固定時間、地點及頻

    率與心理師會談,建構出諮商情境的特殊性,也因為諮商架構的明確性,

    才能開展學生在諮商歷程有轉變的可能。家庭空間是一個人心理狀態的延

    伸,然而諮商空間及架構則提供學生能在一個不被評價或與家庭拉扯的氛

    圍下,得到心理的安定感,進而有勇氣面對自身的議題。

    故針對繭居者,學校心理師不提供繭居者心理諮商之原因與限制即在

    此,而需要有人與繭居者建立關係,引導他們離開房間家庭這個行動,非

    一定要心理師執行,其他專業如社工與專輔老師之能力皆可擔負此任務。

    二、 校園危機事件處理

    (一) 完善本中心校園危機事件之處遇範疇

    經統整心理師 108 年入校處遇校園危機事件類型,已納入中心新訂

    「臺南市政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處理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校園危機事

    件注意要點」,具體定義入校協助學校處遇的危機事件,未來亦將持續

    歸納校園危機事件之變化,持續視校園情況,修訂之。

    (二)規劃「輔諮中心危機服務宣導」

    綜整學校心理師於危機處遇的實務經驗,心理師根據事件類型、學

    校輔導人力、學生間受事件影響的程度等,先綜合評估後進行安心講座、

    班級輔導、減壓小團體、危機個別減壓、轉介資源及諮詢等處遇策略,

    因應學生身心受創程度,協助恢復身心回復常態。

    整合心理師過往處理危機事件的經驗,每間學校認知心理師可提供

    服務內涵的程度不同,只有經歷過危機事件服務的學校方能清楚介入流

    程與服務內涵。因此,學校在危機事件發生時,較少主動向中心提出協

    助的請求。結合本中心「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國民小學無專任輔導教

    師學校輔導人力支持計畫」,規劃「危機服務案例宣導」,入校向學校

    行政單位宣導危機處遇的內涵(表一),促進學校了解中心專輔人員在危

    機處遇之服務內涵,視事件與學校自身資源,完成輔導整備,按部就班

    因應。

    ~ 20 ~

  • 表一、心理師危機事件服務項目

    危機服務項目 服務內涵 備註

    安心講座

    依照事件影響程度,進行全校或單一年級進行

    安心講座,辨別危機事件發生,身心受影響之

    評估,以進行後續高關懷個案之篩選。

    班級輔導 根據當事人事件與班級同儕之關係,進行相關

    班級輔導,篩選高關懷個案。

    減壓小團體

    於班級輔導中,觀察與辨識受波及程度較高

    者,展現或明顯出現相關創傷壓力徵兆者,透

    過小團體進行減壓,以緩解症狀。教職員亦受

    到事件嚴重影響,願意嘗試小團體減壓者,亦

    可協助。

    危機個別減壓

    事件之當事人,或因事件而引起過去創傷(類

    似)經驗之學生,進行個別安心減壓,並視需

    求進行轉介輔導或本中心心理師。教職員亦同

    樣受到事件嚴重影響,有意願進行個別減壓

    者,可提供 1-2 次之減壓服務。

    轉介資源

    協助學校評估當事者或關係親近者、或甚受影

    響之同儕,篩選需三級轉介,或學校二級輔導

    之服務。教職員鼓勵其轉介 EAP 員工協助方案

    資源。

    諮詢與追蹤

    心理師於危機事件,持續協助學校導師、專兼

    輔進行相關處遇討論等諮詢,當校園恢復到危

    機前的穩定程度時,介入即可以解列。

    三、辦理專業督導

    依據 108 年個案統計分析,接受輔諮中心服務前四大主題分列如下:心

    理衛生問題、家庭問題、校園衝突與就學不穩定。因此為提升心理師服務品

    質、提升相關議題處遇效能且維護台南市國中小學生心理健康之福祉,將此

    四大主題納入 109 年度心理師專業督導研習計畫,每月固定辦理專業督導研

    習,透過心理師提案研討,心理諮商領域專家學者指導與訓練的形式,提升

    心理師對心理衛生問題、家庭問題、校園衝突與就學不穩定等四大議題的處

    遇能力與議題敏感度,並於研習結束後提出輔導策略給學校參考。

    ~ 21 ~

  • 第一階段專業督導:109 年 4-7月每月辦理,心理師分兩組進行,共 8

    場次,預計於 109 年 7 月辦理結束後,提出專業督導研習成果資料。

    第二階段專業督導:109 年 8-12 月每月辦理,心理師分兩組進行,共 8

    場次,預計於 109 年 12 月辦理結束後,提出專業督導研習成果資料。

    四、辦理中輟方案

    (一) 參與學輔校安科的 ISP 方案研擬會議,共同討論可行性合作方向。

    (二) 未開案或開案前,提供校方諮詢服務、團體督導、參與個案會議,協助提升二級輔導效能。

    (三) 開案後評估學生中輟內在成因,提供心理諮商服務,並藉由親子諮詢、教師諮詢,提升系統功能。

    五、推動適性輔導

    為了推動教育部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讓每個學生能夠適性揚才,發展出

    適合自己最佳進路,因此各校推動適性輔導為了協助學生自我探索,了解自

    我能力及興趣,同時搭配認識各種教育管道及職業認識,培養學生的生涯道

    路,找出適合自己的發展。

    (一) 適性輔導相關參考網站: 1. 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網站 http://adapt.k12ea.gov.tw/ 2. 臺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

    http://12basic.tn.edu.tw/index.asp

    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生涯輔導網https://career.cloud.ncnu.edu.tw/

    4. 生涯輔導專區 https://12basic.blogspot.com/

    (二) 書籍參考: 1. 國中適性輔導測驗工具參考手冊

    http://tscc.tp.edu.tw/sites/default/files/web-pages-attach/%E5

    %9C%8B%E4%B8%AD%E9%81%A9%E6%80%A7%E8%BC%94%E5%B0%8E%E6%B8%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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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6%89%8B%E5%86%8A.pdf

    2. 你一定要認識的世界職業圖畫百科/風車出版社 3. 給中學生的生涯探索術:找到人生目標的關鍵探索力,從現在開始學習!

    /親子天下出版/作者:謝其濬;LON LON

    ~ 22 ~

  • 4. 夢想職業探照燈(共 24 冊)/螢火蟲出版

    (三) 桌遊及牌卡等媒材參考: 1. 職遊旅人卡 2. 生涯卡 3. 能力強項卡 4. 生涯探索萬用卡(嗨卡 2) 5. 生命樹卡 6. Holland 職涯探索卡牌 7. 簡單答案卡(The Answer is Simple; Oracle Cards) 8. 生涯探險隊(桌遊) 9. That’s life – 那就是人生(桌遊) 10. cv 人生履歷(桌遊)

    六、特殊個案列管

    從心理師的實務經驗中整理出對於特殊個案(自殺/自傷、網路沉迷、藥

    物濫用、中輟之虞、少輔會列管案件等)之輔導策略,透過諮詢、個案會議

    等方式供學校參考。

    以一學年為一期,集合心理師服務案例作主題經驗分享,分為自殺/自

    傷篇、網路沉迷篇、藥物濫用篇、中輟之虞篇、少輔會列管案件篇等五大主

    題,提供特殊個案的輔導策略給學校參考。

    伍、實施期程(甘特圖)

    內容

    期程(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規畫年度 計畫內容 ● ● ●

    完成計畫 內容簽核 ●

    相關指標研擬 ● ● ● ● ● ● ● ● ● ●

    學校三級個案 輔導/諮商

    ● ● ● ● ● ● ● ● ● ● ● ●

    校園危機 事件處理

    ● ● ● ● ● ● ● ● ● ● ● ●

    ~ 23 ~

  • 參與教育訓練 ● ● ● ● ● ● ● ● ● ● ● ●

    提昇兼輔教師 專業能力

    ● ● ● ● ● ● ● ● ● ● ● ●

    提供偏鄉學校 及無專輔學校 專業諮詢及

    中心業務宣導

    ● ● ● ● ● ● ● ● ● ● ● ●

    配合辦理 各注意要點

    事項 ● ● ● ● ● ● ● ● ● ● ● ●

    推動適性輔導 ● ● ● ● ● ● ● ● ● ● ● ●

    配合中輟業務 ● ● ● ● ● ● ● ● ● ● ● ●

    陸、創新作為

    109 年度配合局內相關注意事項及中心計畫,新增「配合各注意事項辦理

    入班宣導」及「提供偏鄉學校與無專輔學校專業諮詢及中心業務宣導」兩項

    業務,期待提供更全方位的專業服務,廣及偏鄉與資源較少的學校,提昇學

    生福祉與維護校園師生心理健康。

    專任心理師透過進修、督導,檢視過往輔導諮商介入模式之服務狀態,

    提取介入有效之因素,針對輔導諮商模式進行調整改進,增進三級專任心理

    師協助校園學生個案之效能。在輔導諮商模式方面,專任心理師主動與學校

    系統相關人員接觸,以專業諮詢或是個案會議等形式,說明個案主訴問題的

    評估與相關因應之輔導策略,是增進學校系統人員增進對個案個別生心理狀

    態與社會環境差異之了解的有效管道,也是培養學校系統人員發展情緒支持

    與輔導知能的重要方式。因此,在諮商輔導模式介入調整方面,建議專任心

    理師得在每隔 6-8 次的諮商晤談後,與主訴問題相關之系統人員進行諮詢或

    個案會議,期望能增進改善校園內師生心理健康素質,且鼓勵更多教師一同

    參與學生輔導工作,落實整合校園二三級輔導預防概念,提升該校之教育學

    習環境。期望透過最佳的互動模式進行校園內外跨專業及多元輔導工作等機

    制,激勵教師參與學生輔導工作工作,落實每位學生均受到妥善照顧的教育

    理想。

    面對校園危機事件的多元化,學生心理危機狀態亦日漸令學校難以獨自

    因應,專任心理師檢視、反思與回饋校園危機事件的實務處遇流程,針對校

    園危機事件處遇流程提出專業意見之回饋,提請輔諮中心重新檢視流程,推

    ~ 24 ~

  • 動校園危機事件的行政規則建制,增進學校、教育局學輔校安科與輔諮中心

    的訊息橫向連結,期望透過行政規則增進三方系統人員之合作,建構行政與

    專業團隊能即時即刻地協助學校因應校園危機事件產生的師生心理危機。

    柒、預期成效

    一、 透過本計畫之實施,將周遭資源整合、連結,協助嚴重適應困難及行為偏

    差之學生,提升其心理健康,並提供教師、家長諮詢服務,落實校園三級

    輔導體制。

    二、 期盼本計畫實施,能有效降低學生之情緒困擾、自殺自傷、物質濫用、網

    路成癮、偏差暴力行為、親子間困擾及師生間衝突等問題,促進學生身心

    健康發展。

    三、 期盼本計畫實施提昇學校輔導專業知能,更能穩定有技巧的處理複雜個案

    議題。

    四、 期盼本計畫實施提昇心理師專業能力,進而促進學校、家長、個案的身心

    健康。

    五、 工作成效之評估

    (一) 服務學生期間,心理師持續與專輔教師、家長討論學生的改變與進步。

    (二) 學生結案後,請轉介學校填寫服務滿意度調查表交回中心,作為成效達成參考指標。

    ~ 25 ~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學校社工師109年度工作計畫

    109年04月13日修

    壹、 計畫依據

    一、 學生輔導法

    二、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9年度實施計畫

    三、 臺南市學生輔導諮詢會議主席裁(指)示事項分辦表

    四、 本局所屬學校處理「校園內重大學生自傷(殺)事件注意要點」、「校外人士校園

    內性侵害事件注意要點」、「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預防教學注意要點」

    五、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輔導處遇辦理

    原則

    六、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偏遠地區暨無專輔教師學校輔導人力計畫

    貳、 現況分析

    近年來,隨著校園內各種輔導專業人力的陸續進入,開啟了學校輔導工

    作的新氣象,美國學校輔導學會(American School Counseling Association)

    將學校輔導系統分為初級、二級及三級,初級為導師、二級為專(兼)任輔

    導教師、三級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含學校心理師與學校社工師, 以下簡稱專

    輔人員),面對校園內新增置的各種輔導人力,各輔導資源網絡間的縱向、

    橫向合作與個案轉介機制尤為重要。其中二級之專(兼)任輔導教師,專業

    主要在於輔導類科之教學、個別或團體諮商、生涯輔導等,且以運用校內資

    源為主。輔導學生之時,如遇問題未見改善,甚至日益惡化時,便需要再結

    合校外其他專業服務,以共同處理學生的特殊需求;是以再轉介三級專輔人

    員,此即二級輔導轉介三級輔導之脈絡。

    在校園事件中,脆弱家庭、兒少保護與性侵害、身心疾病、自我傷害、

    中輟與曝險少年等議題,長期備受關注。端看學生中輟問題,依據「全國國

    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108年統計數據顯示,個人與家庭因素即分

    別位居一、二位,可見得除個案本身外,家庭亦是最重要的輔導工作重點。

    社工專業多以生態系統觀點與個案及家庭工作,解決其社會適應之問題,以

    ~ 26 ~

  • 專輔人員之學校社工師來看,主要協助學生就學適應相關議題,故在學校輔

    導人力、資源與功能有限的情況下,三級專輔人員往往是學校端最後一線希

    望,易將所有期許加諸在專輔人員身上。

    此外,社工師與心理師兩類專業雖已有長期合作之關係基模,但實務發

    現心理師同學校對於社工師,已有既定之專業角色的刻版印象,即是「家庭

    系統處遇」與「社區資源連結」。然,輔導教師、學校社工師與學校心理師

    三者的專業背景不同,對於彼此專業能力之瞭解不免有所差異,以致可能造

    成轉介期待與實際角色功能出現落差。實務常見問題情形整理如下:

    一、 學校一、二級觀點常有認為案件已迫切急需要三級輔導介入協助,但往

    往經三級專業評估後發現,案件類型和屬性尚屬一二級輔導範籌,實務

    現場常出現因轉案認知的差異而造成誤解導致無法有效形成輔導合作關

    係。

    二、 學校端的轉介常常因自行對兩類專輔人員進行非專業認定而進行指定專

    業類別的轉介,往往與個案實際需求與需介入的專業有落差,導致二級

    的轉介需求與三級的介入服務目標各異,無法形成有效能的個案工作。

    三、 學校個案與學生個案家庭問題日趨多元複雜且常需較有彈性的服務模式

    來因應學校以及個案的變動性,因社工專業有家庭訪視和資源連結的訓

    練背景,也因此常常僅期許學校社工師能長期陪伴或介入家庭工作,但

    專輔人員涵蓋社工師及心理師兩類專業背景皆屬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皆

    應有共同的介入目標與各自階段性任務達成後的退場機制。

    四、 校園實務現場常見學校心理師進行諮商輔導之個案中途因故長期未到校,

    而影響諮商進程,諮商師經與學校討論後常以內部轉介學校社工師方式

    期待社工師協助個案返校以便使其能持續進行諮商輔導工作,此單一內

    轉理由常與社工師專業評估應介入開案工作目標不符,造成兩類專業合

    作服務的認知差距,導致三級人力的浪費。

    五、 近年來繭居在家或合併有精神疾患、心理衛生議題、學童主要照顧者患

    有精神疾患導致學童無法穩定就學等中輟類型個案日益增加,目前礙於

    中心心理諮商服務無法穩定輸送到宅,故此類中輟個案的服務模式仍有

    待突破及尋求創新服務因應。

    ~ 27 ~

  • 有鑑於此,臺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自民國100年成立至今年已邁入第九

    年,因應時代變遷,家庭結構的複雜與學生問題的日益複雜,面臨學校二級

    輔導轉介目標的廣泛,學校社工師認定個案專業服務品質與形象,必須更趨

    系統化與制度化。為使轉介流程順暢,故應明擬相關服務指標,針對服務內

    容說明具體化,除可協助二級輔導掌握三級輔導介入之角色功能,增進部同

    專業類別間合作的效能,亦避免形成專輔人員個別評估之差異性,進而提升

    跨專業網絡間相互合作關係,維繫學校學生個案服務權益。

    參、 計畫目標

    一、 擬訂學校社工師的開案及結案指標。

    二、 擬訂內轉案的服務合作模式。

    三、 擬訂三級案的系統處遇計畫。

    四、 擬訂中輟復學輔導精進計畫。

    肆、 實施內容(即執行項目或工作內容)

    學校社工師 109 年實施計畫表

    工作項目 執行內容 預期成效

    一 學校三級個案

    輔導/諮商

    1. 研擬社工師開案及結案指標

    2. 研擬中心內轉案服務合作模式

    3. 研擬三級案之系統處遇計畫:

    3-1 研擬學校社工師在校園

    系統的家庭工作指引,含

    家庭功能評估、家庭工作

    意願、現實與限制評估與

    家庭工作策略建議面向。

    3-2 各駐區系統資源整合

    1.擬定開結案評估指標達成

    率 100%

    2-1 擬定內轉評估指標達成

    率 100%

    2-2 預定每季至少召開一次

    雙師共案之個案研討會

    議,今年預計召開 3 場

    次。

    3-1 家庭功能評估指標達成

    率 100%

    3-2 六大區資源手冊建置

    二 校園危機事件

    處理

    研議危機小組啟動後,雙師入

    校評估的內容指標與解列指

    擬定指標達成率 100%

    ~ 28 ~

  • 三 辦理教育訓練

    1. 協助並配合中心辦理相關教育訓練

    2. 提供教育訓練實務課程規劃建議與合適講師建議邀

    請名單

    配合並協助人力組相關作業

    四 辦理專業督導

    每月由 2 名社工師進行提

    案,其個案議題,以「心理衛

    生、家庭問題、校園衝突與就

    學不穩定」為主軸。

    預定 24 場次/年,每次 3

    節,共 72 節,預計 240 人次。

    五 辦理中輟方案

    1. 社區師傅方案 2. 中輟復學輔導精進計畫 2-1 繭居類型,以個別化評估

    與輔導方案(IAGP),尋

    找友善商家與社會企業

    為學習發展主軸

    2-2 精神族患與懼學類型,引

    進社區醫療資源…

    1.預定服務 20 案,學校滿意

    度達 80%。

    1-1 持續開發社區師傅友善

    商家數,渓北偏鄉地區

    拓展數預計新增 10 間。

    2-1 放心陪伴方案預計執行

    個案數 5案。

    2-2 駐區社工師參與各校中

    輟個案會議每月每人至

    少 1 場次共 180 場次。

    六 特殊個案列管

    針對特殊個案進行專業研討。 針對特殊個案,適時召開個

    案會議每季至少一次,今年

    度預計 3次。

    七 其他

    創新方案-社區師傅 2.0(深

    化版):以溪北區三級案為重

    點個案,規劃友善職場探索、

    拜訪社區輕旅行、及親職旅人

    故事講座。

    1. 渓北偏鄉地區拓展數預計新增 10 間。

    2. 親職旅人故事講座 2 場。

    ~ 29 ~

  • 伍、 實施期程(甘特圖)

    內容 期程(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規畫年度計畫

    內容 ● ● ● ●

    完成計畫內容

    簽核 ●

    開始執行計畫 ● ● ● ● ● ● ● ● ●

    相關指標研擬 ● ● ● ● ● ● ● ● ● ●

    相關指標專家

    諮詢 ● ● ●

    專業督導 ● ● ● ● ● ● ● ● ● ● ● ●

    開發在地

    友善職場 ● ● ● ● ● ● ● ● ● ●

    親職旅人故事

    講座 ● ●

    駐區各校中輟個

    案會參與 ● ● ● ● ● ● ● ● ● ● ● ●

    特殊個案會議 ● ● ●

    雙師共案個案

    會議 ● ● ●

    六大區

    社會工作資源

    手冊建置

    ● ● ● ● ● ● ●

    六大區

    社會工作資源

    手冊建置完成

    指標確認

    並試行

    ~ 30 ~

  • 陸、 預期成效

    一、 擬定相關指標達成率100%。

    二、 雙師共案的個案定期召開專案研討,預計至少召開雙師個案研討會3場

    次。

    三、 駐區社工師以15人計,每月參與各校中輟會議至少一場,預計180場。

    四、 特殊個案研討預計今年度辦理至少3場次。

    五、 累計106年至108年社區師傅友善商家開發數總計共51間,多集中在原臺

    南市區溪南地區,溪北地區僅開發9間,今年度持續開發溪北地區友善職

    場,預計開發溪北偏鄉地區友善商家店數至少10間。

    六、 預計每一駐區產出該駐區的社會工作資源手冊清單一份。

    柒、 創新計畫

    兒童福利聯盟於「台灣學童城鄉差距調查報告」(2016)指出,偏鄉弱勢

    學生相較於都會區外顯貧窮狀況,除生理貧窮外,更出現了學習貧窮。13.3%

    偏鄉孩子家中無穩定收入(其為都市孩子的1.5倍);且17.1%偏鄉孩子父母親

    不在身邊(其為都市孩子的1.6倍);更有20.6%來自隔代教養家庭(其為都市孩

    子的2.3倍),以致偏鄉青少年在個體尚未成熟,便不得不獨立於父母,於是

    可能形成了勞動階級反抗與叛逆發生的心理脈絡(夏林清,2012)。又臺南

    市溪北區(含新營地區、北門地區、曾文地區等17個區域),與溪南地區相較

    之下,人均所得顯著低於溪南地區,且該區之青少年因多為低社經地位家庭,

    因其經濟劣勢而參與廟會陣頭掙錢以致出現中輟行為,甚而衍生犯罪議題。

    然而青少年之發展乃是一種社會建構歷程,該時期發展任務的達成,除為自

    我定位和身分認同的重要基礎外,更表徵著社會建構的新陳代謝與文化傳承

    (李易駿、古允文,2007)。但其社會建構卻往往受限於家庭資源之匱乏,

    以致溪北地區的三級案生出現階級正向流動的困難。

    有鑑於此,本市學校社工師以「擬定校園三級案之系統處遇計畫」及「擬

    定中輟復學輔導精進計畫」為目標核心,彙採生態系統理論之中介系統與大

    系統為推動方向,以社區再生的共榮目標,將青少年乃為社區居民共有資產,

    唯有透過社區培力的紮根,才能深植出社區組織及地方參與的社區再生,且

    有效降低社區犯罪議題,提升社區的正向形象,開源出社區共榮的願景。而

    溪北地區的三級案則能藉著社區參與(友善職場探索、拜訪社區輕旅行、少年

    當家市集及親職旅人故事講座等),將生態系統之微視系統有脈絡的意義化,

    ~ 31 ~

  • 鷹架出系統裡的社區輔導精進之處遇模式,整架出有利於三級案生正向發展

    的有利因子。

    學校社工師創新採社會企業的模式,串連溪北地區的友善店家,共識出

    使用當地資源養大當地孩子之社會責任,讓三級案生多元選擇友善店家體驗

    職業探索,並以家庭為軸進行社區輕旅行及親職旅人故事講座等活動,更讓

    三級案生將自己做出的產品設攤,真實參與市集活動等。學校社工師打破「你」

    和「我」的防禦界限,重新框架溪北偏鄉的關係流動,植入「你的孩子,在

    我家!」的社區共融共有共育之築家意識。「我們」的偏鄉社區,有為少年

    來當家!

    捌、本計畫經核可後執行。

    ~ 32 ~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個案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 109 年 05 月 06 日南市教輔字第 1090416769 號函訂定

    一、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下簡稱輔諮中心)為落實個案資

    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相關業務資料遭竊取、竄改、毀損、滅失

    或洩漏,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輔諮中心所屬全體人員(含調用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及執行輔諮中心業務

    之人員)應本職掌善盡個案資料保護之責。

    三、 所稱個案資料檔案,係指因應個案所延伸直接或間接足供辨識個案身分之

    相關資料,含個案紙本資料檔案及輔導諮商服務 E 化系統個案資料。

    四、 個案紙本資料檔案處理流程如下:

    (一) 須由承辦專輔人員列印後簽章,親交至輔諮中心個案管理組(以下簡稱

    個管組),由個管組簽收後進行登錄、陳核、建檔與保管。

    (二) 個案資料檔案置於輔諮中心專設檔案櫃中,由個管組負責保管。保管

    期限依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應自學生畢業或離校

    後保存十年。已超過保存年限之個案資料應定期銷毀,並以每年一次

    為原則。

    五、 輔導諮商服務 E化系統使用規範:

    (一) 線上系統個案資料如需列印下載,僅限個管組及專輔人員(含督導),

    且須於辦公處所列印,不得攜出。

    (二) 線上紀錄不應於公開場合撰寫、調閱、展示或散播。

    (三) 輔導諮商服務 E 化系統,其資料之保存與銷毀依第四點第二款規定辦

    理。

    六、 所稱個案資料檔案調閱,其申請調閱資格限當事人就讀學校及當事人,且

    以提供諮商或服務摘要為原則,其說明如下:

    (一) 當事人就讀學校須以個案之輔導需求為主,如申請特教鑑定之佐證資

    料或其他與輔導相關之必要資訊。

    (二) 當事人依規定提出申請,惟未成年者須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三) 申請應陳報輔諮中心主管核可,以正式公文書提供,並載明僅供調閱

    事由之用,調閱單位應善盡保密保管之責。

    (四) 申請人須填具調閱檔案申請書,經紙本資料保管人(個案管理員)核章

    後逐筆登錄於調閱登記簿備查。

    (五) 調閱檔案申請書應載明調閱人姓名及職稱、調閱事由及調閱個案資料

    ~ 33 ~

  • 項目等。

    (六) 輔諮中心同意申請調閱檔案,是以當事人的最佳權益為考量,所提供

    之個案資料應以密件方式回覆。

    (七) 核准申請調閱後,除提供個案資料外,如另閱覽個案資料應於上班時

    間並以四小時為限,且不得攜出輔諮中心,閱畢歸還資料則由申請人

    親自交還給個管組清點後簽收。

    (八) 申請人應善盡保管責任,不得拆散、抽換、增損、遺失、劃記、塗污、

    摺頁,甚至割損個案資料,以維護資料之完整,非經輔諮中心許可,

    不得複印或翻拍。

    (九) 若須使用當事人資料於學術研究與交流等,除經當事人或法定監護人

    同意,其個案資料應加以處理,使其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十) 未經許可而提供輔諮中心個案資料或未盡保密、保管之責者,依相關

    規定核處,並列入年度考核。

    七、 個案資料檔案可供輔諮中心所屬人員 (主任、督導與專輔人員)借閱,惟仍

    需填寫資料借閱表。

    八、 為確實保護個人資料之安全,應對其所屬人員採取下列措施:

    (一) 依據業務作業需要,建立管理機制,設定所屬人員不同之權限,以控

    管其接觸個人資料之情形,並定期確認權限內容之適當性及必要性。

    (二) 檢視各相關業務之性質,規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流程之負

    責人員。

    (三) 善盡保管個人資料之儲存媒介物,並約定保管及保密義務。

    (四) 所屬人員離職時刪除 E 化系統權限,並要求將執行業務所持有之個人

    資料(包括紙本及儲存媒介物)辦理交接,不得攜離使用,並應簽訂

    保密切結書。

    ~ 34 ~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調閱檔案申請書 申請書編號:

    (A)就讀學校申請

    申請學校: 調案人核章: 主任核章: 校長核章:

    (B)當事人申請

    申請人(當事人):

    單位:

    職稱: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明

    文件字號:

    地址:

    電話:

    e-mail:

    法定代理人:

    與 申 請 人 之 關 係

    ( )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明

    文件字號:

    地址:

    電話:

    e-mail:

    (C)調案資料 (D)調案資料項目 (E)閱覽個案資料(可複選)

    個案學校名稱: 個案姓名: 身分證字號:

    □開案評估

    □服務紀錄

    □結案紀錄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資料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限輔諮中心內閱覽

    提供時間:

    歸還時間:

    □複印 份

    □翻拍

    說明:僅提供該調案資料項目

    之諮商或服務摘要為原則。

    (F)調閱事由:

    此致 臺南市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申請人簽章: 法定代理人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承辦人: 主管: 機關首長或授權人:

    ~ 35 ~

  • 填寫暨申請須知

    1. 依注意事項規定,當事人就讀學校申請調閱時,須以個案的輔導需求為主,且輔諮中心以提供該調案資料項目所屬的諮商或服務摘要為原則。

    2. 倘欲調閱個案資料或者閱覽個案資料皆需附上已填寫完成的申請書,並以正式公文書方式提供予本中心,陳報主管核可。

    3. 申請書應載明僅供調閱事由之用,俟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函復同意後,始得辦理調閱個案資料或至輔諮中心閱覽,且申請單位應善盡保密保管之責。

    4. 申請書填具後,經紙本資料保管人(個案管理員)核章後逐筆登錄於調閱登記簿備查。

    5. 一張申請書只限調閱一案。

    6. 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請填列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

    7. 法定代理人,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8. 有關「閱覽個案資料」,僅限於輔諮中心內閱覽。非經輔諮中心許可,不得複印或翻拍。

    9. 倘欲複製或翻拍個案資料,請於閱覽前行文輔諮中心申請同意,並於閱覽當日由申請人(申請學校代表或法定代理人)至輔諮中心辦理。上開人員於辦理時皆須出示

    相關證件,俾利檢驗身份。

    10.閱覽或複製、翻拍檔案,應符合本中心規則所定之時間及場所為之,且應遵守本中

    心個案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 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2) 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3) 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

    11.應用檔案而侵害他人之著作權或隱私權等權益時,應由應用者自負責任。

    12. 就讀學校申請:請填A.C.D.F 欄位。當事人申請:請填B.C.D.F 欄位。上述兩類申請,倘欲閱覽,則須另填寫F欄位。

    ~ 36 ~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個案資料借閱表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借閱時間 月 日 時 分 申請人 歸還時間 月 日 時 分

    ~ 37 ~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個案資料檔案收件流程 107 年 12 月 10 日初訂

    108 年 08 月 05 日一修

    108 年 08 月 26 日二修

    109 年 04 月 27 日三修

    繳交人登記「各項報告繳交紀錄表」

    個管員核對資料、蓋收件章後登錄清冊

    專輔人員繳交紀錄

    上表連同紀錄,親交個管員

    呈核

    個管員告知呈核結果並歸至各自小櫃子

    ~ 38 ~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諮商紀錄表 (學校心理師用)

    案號: 個案姓名: 性別:□男 □女

    就讀學校: 區 (校名) 年 班

    服務方式: 服務對象: 服務人次:

    接案心理師: 服務序號:第 次

    諮商日期: 年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諮 商 內 容

    一、諮商過程:

    二、個案概念化與諮商策略:

    三、個案輔導狀況簡述

    核章欄位

    學校

    心理師 督導 主任

    ~ 39 ~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個案服務評估表(學校社工師用)

    (30 天內回覆)

    學生姓名 性別 男女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年齡 歲

    就讀學校 班級 年 班 監護人

    學校社工師 中心派案時間

    目 向 度 狀 況

    成長史

    (各年齡階段發生

    個人關鍵事件)

    身心理特徵

    外顯

    行為

    家系圖

    (族譜圖或生態

    圖)

    家庭組成成員

    家庭史

    (說明案家歷史與

    各階段重大事件)

    家庭動力關係

    管教方式

    經濟情形

    住宅情形

    身心障礙類別 □有,受領人 ;障別/程度/類別代號:

    □無

    ~ 40 ~

  • 社福資源

    (身分/補助-單

    位、金額)

    三 社/衛政通報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責社工: 聯繫電話:

    □高風險家庭,主責社工: 聯繫電話:

    □自殺防治中心,主責窗口: 聯繫電話:

    □其他 聯繫電話:

    四 司法/警政 □少年隊

    □法院(□保護管束□假日生活輔導□其他:______)

    求學史

    (轉學經驗、中

    輟、拒學經驗等)

    學習成就

    (科目、特別表現

    等)

    師生關係

    同儕關係

    其他

    (如:特殊教育

    等)

    社區環境

    社區與家庭關係

    社區與學校關係

    特殊社區關係與生

    活經驗

    其他

    ~ 41 ~

  • 依照綜合評估內容擬定具體服務目標

    核章欄位

    學校

    社工師

    個案

    管理組 督導 主任

    ~ 42 ~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服務過程紀錄表(學校社工師用)

    案號: 學生姓名:

    行政區:

    就讀學校:

    年班級: 年 班

    服務月份: 年 月

    日期時間 地點 方式 受訪者 服務內容 內 容 說 明 下次預計工作規劃

    核章欄位

    學校

    社工師 督導 主任

    ~ 43 ~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諮詢紀錄表

    專輔人員 諮詢月份 ____年____月

    序號【 】 _____月_____日 諮詢內容

    諮詢來源 _____區 ______國中/小

    諮詢者 □教師□家長□其他:_______

    諮詢方式 □電話□面談□其他:_______

    問題類型

    □心理評估 □學生輔導

    □資源轉介 □個案處遇

    □嚴重適應困難 □精神疾患

    □行為偏差 □特殊教育生

    □其他:_________

    序號【 】 _____月_____日 諮詢內容

    諮詢來源 _____區 ______國中/小

    諮詢者 □教師□家長□其他:_______

    諮詢方式 □電話□面談□其他:_______

    問題類型

    □心理評估 □學生輔導

    □資源轉介 □個案處遇

    □嚴重適應困難 □精神疾患

    □行為偏差 □特殊教育生

    □其他:_________

    序號【 】 _____月_____日 諮詢內容

    諮詢來源 _____區 ______國中/小

    諮詢者 □教師□家長□其他:_______

    諮詢方式 □電話□面談□其他:_______

    問題類型

    □心理評估 □學生輔導

    □資源轉介 □個案處遇

    □嚴重適應困難 □精神疾患

    □行為偏差 □特殊教育生

    □其他:_________

    ~ 44 ~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處理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校園危機事件注意要點

    中華民國 109 年 05 月 06 日南市教輔字第 1090462184 號函訂定

    一、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下簡稱輔諮中

    心)為提供本局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校園危機事件處理之必要協助,以

    維護校園學生及幼兒安全,特訂定本要點。

    二、 處理校園危機事件除依據學生輔導法第四條規定外,另依本要點辦理。

    三、 校園危機事件定義係指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二

    項所列緊急事件。

    四、 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具學籍之學生、幼兒,及校園家

    庭系統中身心健康狀態會影響學生、幼兒之關係人。

    五、 輔諮中心為處理本要點第三點之事件應成立危機處遇小組,其成員包含輔

    諮中心主任、社工師督導員、心理師督導員、個管組組長及學校代表(校

    長或相關主任或專兼輔教師);若前開督導員出缺時,指派具備危機處理

    經驗的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下簡稱專輔人員)代表。

    六、 輔諮中心如接獲本要點第三點之事件通報後,社工師督導員、心理師督導

    員應立即了解事件現況,並由輔諮中心主任擔任召集人召開會議,邀集社

    工師督導員、心理師督導員及個管組組長研議及啟動危機處遇小組,並適

    時向本局回報處遇概況。

    七、 危機處遇小組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需求評估:由駐區之專輔人員同時入校進行下列服務。

    1.駐區學校社工師:蒐集資料、確認事件並評估需求(風險)、輔導團隊

    擬訂處遇計畫。

    2.駐區學校心理師:蒐集相關資訊,評估危機事件所引發之心理創傷、

    所需之安心減壓服務類型並依據評估結果擬訂處遇計畫。

    3.社工師、心理師專輔人員應即時回報評估結果至危機處遇小組,並進

    行後續行政、人員調派、資源協助等工作。

    (二)安心服務與篩選:由駐區學校社工師、學校心理師依需求提供校訪、晤

    談、安心宣導、心理減壓、諮詢、家訪、外展服務、資源盤點及整合溝

    通(如社政、衛政、醫療、司法、警政)等。

    (三)轉介與解列:提供諮詢、持續追蹤、入班輔導、轉介三級開案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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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並召開危機事件解列會議,若有疑義,應外聘專家學者諮詢;前項解列

    會議與個案紀錄或報告應建檔備查。

    八、 輔諮中心每學期就校園危機事件召開檢討會議。

    九、 輔諮中心之危機處遇摘要表應依處遇狀況核實記錄,並於次日完成後,依

    規定核章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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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處理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

    校園危機事件流程圖

    109 年 05 月 06 訂定

    備註:危機處遇小組,包含

    (1)輔諮中心主任(召集人)、心理師督導員、社工師督導員及個管組組長。

    (2)學校代表(校長或相關主任或專兼輔教師)。

    (3)駐點於該校專輔(另補足學校心理師或學校社工師)或駐區之專輔人員

    (協助現場了解事情經過並釐清學校之需求等)。

    校園危機事件來源

    教育局 學校

    是否為本要點定義

    之校園危機事件

    啟動危機處遇小組(備註)

    學校社工師

    1.蒐集資料與需求評估

    2.個案(事件)介入

    3.資源與跨整

    4.連結其他資源與人力:社政、衛政、醫療、司法、警政等

    學校心理師

    1.評估個案之心理創傷與需求

    2.安心服務

    3.心理減壓與諮詢

    篩選、轉介 (提供諮詢與持續追蹤、入班輔導、轉介三級開案服務)

    召開危機事件解列會議

    若遇有疑義應外聘專家學者諮詢

    結束

    檢討會議,每學期就危機事件召開

    同意解列

    不同意

    結案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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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校園危機事件處遇摘要表

    學校名稱/年級班級/座號 案件來源

    □校安通報案號:

    (通報時間:年月日)

    □非校安通報:

    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碼) 事件發生時間

    學校

    聯絡

    窗口

    學校聯絡人(職稱與全名) 追蹤輔導時間

    1.

    2.

    學校聯絡電話/網路電話 中心知悉時間

    1.

    2.

    案件

    簡述

    處理狀況

    時間/聯繫對象

    (職稱與全名)

    處理方式

    (單選)

    服務對象

    (單選)

    服務人

    次 處理摘要 備註

    □中心指派

    或駐校支援

    □專業諮詢

    □個案諮商

    □家訪、機

    構或外展

    □團體輔導

    □班級輔導

    □個案

    □同學

    □家長

    □老師

    □朋友

    □其他

    _____

    □中心指派

    或駐校支援

    □專業諮詢

    □個案諮商

    □家訪、機

    構或外展

    □團體輔導

    □班級輔導

    □個案

    □同學

    □家長

    □老師

    □朋友

    □其他

    _____

    核章欄位

    專輔

    人員

    個案

    管理組 督導 主任

    ~ 48 ~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處理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

    校園危機事件學校處遇檢核表

    介入階段 重點工作 項目 說明 備註

    現場處理/

    協調通報

    疏散現場與保護當事人

    緊急救護措施、保護傷亡者及避免他人目睹受創、保全證據。

    通報 視危機事件類型,依各校規定由權責單位進行通報。

    探視與致意 陪伴、協助並了解學生及家屬需求。

    配合調查 協助當事人及家屬、目睹師生,配合警、檢蒐證調查。

    啟動危機

    處理小組

    召開校內 會議

    由校長召集危機處理小組,討論事件處理及責任分工。

    統一對外 說詞

    1. 媒體應對:設置發言人、擬定新聞稿、師生不直接接受採訪。

    2. 流言管控:可提供親師生一封安心書信或以集會方式,簡要說明事件與處理情形,並賦予老師責任,主動向學生澄清流言。

    資源評估 與引進

    1. 評估引進校外人力資源,如:輔諮中心/心衛中心/社政/警政等。

    2. 視需要申請急難救助、平安保險或提供校內補助金等。

    同步更新 資訊

    1. 成立組群或定期開會,同步掌握最新狀況。 2. 事件處理備忘錄,如:大事記。

    需求評估階段 影響度評估

    1. 依「與當事人關係親疏」及「與事件/現場距離遠近」之同心圓概念進行評估,分層評估受影響者。

    2. 含教職員工及家長。

    輔導介入與

    篩選階段

    輔導措施 安心文宣、安心宣導、安心班輔、安心團體、安心諮詢。

    篩選 高危險群

    透過輔導措施篩選高危險群,進行後續轉介及追蹤。

    轉介與追蹤

    階段

    需求轉介

    1. 學生:依危險性可納入校內二級輔導,或轉介三級輔導、醫療或社政等相關單位。

    2. 教師:可尋求人事室轉介員工協助方案。 3. 家屬:可轉介至心衛中心或其他社區資源。

    安排輔導課程或講座

    安排相關輔導課程,如:生命教育、悲傷輔導、情緒管理、情感教育等。提升師生或家長輔導知能,協助其因應危機事件。

    結案階段 檢討與復原 1. 完成相關規定表單或報告。 2. 召開危機檢討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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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結案報告(學校心理師用)

    (結案後 7 個工作天內送交)

    案號:

    心理師:

    個案基本資料(包括學校、班級、姓名): 區 國中(小) 年 班姓名

    諮商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進行 次諮商

    主訴問題

    背景資料(含身心發展史、家庭生活、學校生活或其他重要事項)

    問題分析與診斷

    諮商目標

    主要諮商取向說明

    諮商過程摘要說明

    諮商效果評估

    後續輔導建議

    心 理 師 簽章:

    個案管理組 簽章:

    督 導 簽章:

    主 任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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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結案報告(學校社工師用)

    (結案後 7 個工作天內送交)

    案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性別 男女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年齡 歲

    開案日期 年 月 日 結案日期 年 月 日

    現就讀學校 班級 年 班 輔導教師

    輔導教師

    聯絡電子信箱

    一、學校轉介期待

    二、三級輔導介入結果

    (請說明:個案問題行為改變或改善情形、資源連結運作與整合情形)

    三、服務次數統計

    晤談: 次 家長諮詢: 次

    電訪: 次 教師諮詢: 次

    校訪: 次 學生諮詢: 次

    家庭處遇(含家訪): 次 安心服務: 次

    外展(含機構): 次 資源連結: 次

    電子通訊: 次 系統會談: 次

    個案會議: 次 臨案協處: 次

    各項宣講: 次 方案計畫: 次

    其他: 次

    四、結案原因

    □處遇目標達成

    □學生畢(結)業

    □學生學籍移轉至外縣市/國外

    □學生死亡

    □其他

    五、後續輔導建議

    核章欄位

    學校

    社工師

    個案

    管理組 督導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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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延長諮商服務申請表(學校心理師用)

    心理師: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個案編號:Y

    個案基本資料(包括學校、班級、姓名): 區 國中(小) __年 班姓名

    諮商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目前進行 次諮商,

    此為第 次提出延長報告

    主訴問題.

    個案背景資料

    問題分析與診斷

    結案目標

    目前的諮商成效(含諮商過程摘要)

    目前處遇介入的困境

    延長諮商服務的介入策略

    所需延長次數: 次。

    其他

    心 理 師 簽章:

    個案管理組 簽章:

    督 導 簽章:

    主 任 簽章:

    ~ 52 ~

  • 臺南

    市政

    府教

    育局

    學生

    輔導

    諮商

    中心

    個案

    服務

    交接

    清冊

    專輔

    人員

    駐點

    學校

    表日

    期:

    接日

    期:

    個案

    編號

    政區

    校名

    學生

    姓名

    /班

    個案

    現況

    續服

    務建

    (請

    列點

    說明

    受移

    交專

    輔人

    核章

    欄位

    專輔

    人員

    受移

    交專

    輔人

    員個

    案管

    理組

    中心

    督導

    中心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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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服務調查表

    親愛的學校夥伴,您好:

    為了解學校專任輔導人員(社工師及心理師)工作服務狀況,提供後續規劃參考,煩請 貴

    校輔導主任、組長或輔導教師協助填寫服務調查表,並請於收到表格後一週內核章並紙本回

    傳本中心個案管理組長親收。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敬上 學校:_____國中/國小 學生:__________

    專輔人員: ____________心理師/社工師

    一、服務效能 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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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專輔人員能評估學生議題成因,並擬定適宜的處遇計畫與執行。 2. 專輔人員提供服務過程中,學生的情緒能獲得支持及有效釋放。 3. 專輔人員提供服務過程中,能結合(或提供)相關資源協助,以改善學

    生困擾程度。

    4. 專輔人員提供服務後,能